上重枷、打板子、夹手指、烫烙铁、老虎凳、辣椒水……,古代中国乃至近现代中国为刑讯逼供而“发明”的各种酷刑,可谓超级重口味,让人不由为自己生在当代民主与法制的社会而庆幸。其实不仅是中国,对于刑讯逼供的“发明创造”,日本也很有一套,毫不逊色。
日本江户时代统治者对于嫌疑犯的态度就是八个字:“下手要狠、绝不宽恕。”现代人根本无法想象的事,这在当时的日本社会既合理又合法。
“自白是证据之王”。被认定的嫌犯第一次审讯时如果不马上认罪,就算完了。“酷刑洗练三程序”立马启动。第一步是“笞打”。嫌犯首先会被带到一间阴森森的房子里,不管是男是女,进去就被几个壮汉将双手反捆在背后,上身剥个精光。没等反应过来,一条满是毛刺的竹鞭就狠狠抽了过来。这种鞭子可以让毛刺深深扎入嫌犯身体,痛得死去活来但又不会马上毙命。此时,嫌犯就是想招供也招不出来,因为嘴巴全用来哀嚎了。
十几鞭“下马威”后,审讯人员会停下来。根据他们的经验,如果一口气打到50鞭以上,即使是精壮男子也会气绝身亡。大部分确实犯了罪的嫌犯,这时候基本就招了。
不过,冤狱遍地的江户时代,很多嫌犯是无辜者,自然不是不愿而是无法“招供”。因为受不了皮肉之苦而愿意认下来的人,供出来的情况常常是“牛头不对马嘴”,这样自然会进入第二道“洗练程序”——“石抱”。
6、7根三角形粗糙松木编成的跪板上,嫌犯可不是像小孩跪洗衣板那么简单。因为大腿上还压着一块48.75公斤重量的被称为“伊豆石”的石板,很快能听到腿骨“咯吱咯吱”即将断裂的声音,肉体与精神上极度痛苦。一场下来,再狡猾的犯罪者也招了,毕竟他们不是什么有着坚定信念的革命志士。
那么,剩下来继续受折磨的人,基本都是无辜者。这个时候,能咬牙坚称自己没罪的“神人”基本没有了。关键是这些无辜者们根本没做过,自然无法将犯罪情况准确说出来,而审讯官是不会给任何提示的。招,还是不招?
大腿上的石板被加到五块、六块,而且来回搓捻,经历过这个“洗练程序”的嫌犯,残疾率达到90%以上!此时,恐怕无辜者们宁愿自己犯了罪,因为这样才能把“犯罪事实”交代清楚,得到解脱。
那么,无辜者最后的有罪供述是如何来的呢?这就要说到第三步“洗练程序”——“虾刑”,日语汉字写作“海老责”。嫌犯的双手与双脚被反捆在背后,然后象弯曲的虾米一样吊起来,离地10厘米左右。这个距离,人胸部受到最大的压迫,血液循环极度受阻,最为难受。这些日本审讯官虽然没有学过什么理论,但经过反复实践,居然都成了半吊子“生物学家”。
当然,仅仅吊起来是远远不够的。第一道“洗练程序”中那条似曾相识的带刺竹鞭,又会闪耀登场。一旦嫌犯交代的东西不符合犯罪现场情况,马上会尝到鞭子的滋味。就是在这样的抽抽停停中,嫌犯的供述离审讯人员想要的口供越来越近,直到最后大致符合,草草结案。
在江户时代,能熬过“三关”还不交代“犯罪事实”的人,除了精神病患者,基本没出现过。而即使熬过了三关,还要拖着残疾的身体面临漫漫的牢狱之灾,里头等着更为可怕的场面。
经历过“笞打”、“石抱”、“海老责”这三部曲后,不少人还没有走进牢房,就先去了阎王殿。对于他们来说,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。而执行“洗练程序”的审讯官纷纷用鲜血染红了顶子,步步高升。
这里,需要补充说明的是,当时德川幕府实施的刑讯可不仅仅是这“三部曲”。它不过是幕府能够拿到台面上认可的刑讯方法。除此之外,还有“半裸木马责”、“指甲责”、“骏河责”、“蛇责”、“屎尿污物责”、“**挠痒责”、“蚊责”、“蚁责”、“潮责”、“水责”、“炭火责”、“焚松责”等等残酷至极的法外用刑,真的是数不胜数。
日本江户时代,接近百分百破案率的神话,其实就是这样练成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