🙊[参赛作品]琥珀(已完结) || 1.9万字

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照在我身上,我幸福的眯起了眼睛。我喜欢街心公园里的这片小树林,空气中弥漫着松脂的香味,让我恍恍惚惚的,似乎又回到了千年前,我出生的那个森林。

我是一只虎皮猫,当然,我说的是我的本体,而不是我现在幻化的模样。
千年的时光转瞬即逝,我模糊的记忆里已经不记得我的母亲了,但是,我还清楚的记得我的师傅,一只雪白的九尾狐。
我的身世,据我名义上的师兄小六说,我出生的时候,是个满月,师傅心情很好便到森林中散步,沿途看到一群的灰黑色野猫正在欺负一个黄色的小东西。师傅本来不喜欢管闲事的,但是那小东西可怜的盯着师傅,黄睛黑瞳,琥珀一般的眼睛竟让师傅移不开目光。师傅觉得有缘,便带我回了狐族…
对于刚出生的事情,我自是不记得的,不过想想也是,野猫族都是灰黑色的皮毛,我这个黄色的异类被排斥也是正常的。至于这传闻,我向来是不置可否,急得小六指着它的六尾发誓。
我笑了,这些与我何干?我只记得教我、养我的是师傅就行了。小六就是勘不破这些俗事,才迟迟修不到七尾。

轻轻一叹,如果知道当日一别再难相见,也许我该对小六态度好些的。
一日师傅喊我前去,说我和狐族缘分已尽,另有一段尘缘等着我呢。师傅欲言又止,最后,只言自己小心。
欣然走出狐族领地,才明白师傅说的渡他们一劫。一群煞费苦心围捕雪狐的人,失望的看着我自叹倒霉。
我被这群人带到了山下的小镇,就这样,我离开了森林,开始了我的千载红尘梦。

“小虎,慢点跑,别摔了…”一个温柔的女声打断我的思绪。我睁开眼睛,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从我身边跑过。
呵呵,我还以为我忘记这个名字呢,没想到听见别人叫还是会心里一动。可惜给我起名字的那两个人,再也不会叫这个名字了,因为他们已经不记得了。不过,幸好不记得,因为前前后后他们给我起了六个名字,汗啊。
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,我找到他的第四世的时候,他好像也是七八岁的模样,抱歉,应该说她也是七八岁的模样。

(作者友情提示:本章为第四世)
“父汗,我要那个小老虎!”我费了很大功夫,才翻过高高的院墙。刚跳进院子,就看见一个小姑娘指着我这边跳脚。
老虎?我吃惊的回头。哪有啊?晃颠我啊?!
再回头,那小姑娘已经蹲在我的面前,而她手中,正是我引以为傲的尾巴。
“羽儿,它脖子上带着柳叶玉佩,不是野猫,是家养的…”
“我不管!我就要它!”
原来是他啊,这辈子怎么投胎做了女人,不愧是风的传人,行动速度还是那么快,刁蛮任性也是一如既往…我一句还没有赞完,一阵剧痛,已经被她扯着尾巴拽到怀里。
放开我!你这个家伙!我才不是来找你的呢!我要找她!我强烈的抗议着。
本以为街上那些流浪的小猫应该比丐帮弟子还消息灵通,可惜,我还是高估了它们,居然传递了错误消息给我。找错人也就罢了,堂堂猫妖居然又被这小子调戏,这要是传出去,我还在妖界混不混了?
无奈道行不够,在她听来只不过是“喵呜!喵~呜~”
“你就叫小虎了!”无视我的抗议,和她爹的无奈,她霸道的宣布。
切!鬼才理你呢!我的主人只有她一个!你这个家伙别想占我的便宜!我愤怒的咆哮着,伸手在她手上抓了一道。
“啊!”她尖叫,随手把我扔到一个人身上“赶紧把它的指甲剪掉!柳良!你给我看好小虎!要是跑了,我就打死你…”
我没有听清她下面的话,因为我的注意力被身下的人吸引了,这味道…脖子上的柳叶玉佩也在轻轻的颤动…是她,就是她!只是,她居然变成了男人,老天啊,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啊?我苦苦的追随了三世的主人,那“独坐蹙娥眉”的优雅美人,那“无言谁会凭栏意”的锦心绣口…居然,居然变成个须眉浊物,灵性全无!
“喵呜——”我仰天长叹,真真天意弄人,不,弄猫啊。

抱着“既来之,则安之”的态度,我在六王府住了下来,这回,那个到处留情的风神,投胎成六王爷的掌珠——凤羽。虽然朝廷动荡不安,各地起义军纷纷揭竿而起,但是并不妨碍赋闲在家的六王爷。在那个红砖黄瓦围起来的王府里,那个早年丧母的小子(她)被惯得无法无天。而她,我那个追随风神下凡的柳仙主人,则比较惨的投生成了一个奴隶——柳良。看着她(他)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痕,我气愤不已,那小子和我不对盘是由来已久的事情了,可是,她已经被他虐了三世了,宿怨还有没有解的时候了?
混乱啊,我蹲在窗台上,一边仔细的洗着脸一边思考,他们投胎改了性别,弄得我一直没法适应。以前窝在美女怀里睡觉的日子没有了,帮美女舔伤口的习惯也不得不改了。我真的难以想象一只公猫窝在男人怀里,舔一个男人…呸、呸、呸,想想就起鸡皮疙瘩,幸好还有毛盖着。
“我打你还要理由么?”一声训斥打断我的思路。那小子,不,那丫头,算了,还是叫名字吧,凤羽背对着我挥舞着小皮鞭,又在欺负柳良了。啪的一声打在身上,再往回一抽,衣服就破了一条口子,柳良的一声惨叫还没有叫完,血就已经渗出来了。几鞭下来,柳良就像个血人一样。我看不到凤羽的表情,但是我知道她肯定露出得意的笑容。
哼!伸伸腰腿,瞄好了她的头,我大喝一声扑了上去:“喵呜!”
“哎呀!”凤羽猝不及防,惊吓间往前迈了一步,踩在柳良身上,一个趔趄向前倒去。
转眼间,一直高高在上的凤羽,就和惨兮兮被压在底下的柳良进行了亲密的接触。
咳咳,意外,意外,不过这不妨碍我得意洋洋的坐在她头上,用尾巴扫她的脸:小子,你再打一下试试。
“郡主!”麻木不仁的几个侍女慌了,有的跑出去喊人,有的围过来准备扶她。
凤羽叫骂着挣扎,柳良也慌得手脚忙乱,我在她身上不停的跳来跳去,不时伸伸爪子拿凤羽的衣服磨爪子,吓得那些侍女不停的叫嚷却不敢动手,生怕我在凤羽身上留下痕迹,那样她们的小命就难保了。
“快!快抓住那只猫!”管家带着几名侍卫跑了进来。
想抓我?没门!我带着那几个笨蛋在屋子里狂折腾,一时间器物齐飞。
“给我宰了它!”凤羽衣冠不整的站起来发狠。
想宰我?就凭你们?我飞窜出屋,站在房顶上回头看着凤羽得意的扬扬爪子,潇洒的跑掉了。
甩掉追我的尾巴,我轻松的在房顶上坐了下来。甩甩脑袋,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安,歪着头仔细想一想,坏了,我给柳良惹麻烦了。
悄悄的潜回院子,听见院子里嘭嘭的敲击声,以及柳良的惨叫。
“给我往死里打!”凤羽气急败坏的坐在椅子上,看着庭院里绑在春凳上的柳良,两个奴才一边一个,舞动着刑具,一板一板重重的打在柳良身上,腰腿部全都被血浸红了。
怎么办?怎么办?我急得团团转。《妖界行为规范》上明文规定,严禁用法术来干涉人类生活。本来呢,女娲娘娘她老人家对小妖们很仁慈,凡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写份检讨就可以蒙混过关,大家还可以混混的。无奈自从派妲己报复纣王的事件之后,女娲娘娘就退隐了,闲着无聊的天帝制定了《妖界行为规范》,小妖们稍微有些动作,就会有多事的土地、碍事的城隍往上打小报告,轻则禁闭、重则魂飞魄散。我不是怕死,只是我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…
幸好天无绝人之路,救星到了。闻讯赶来的六王爷心疼的拉着凤羽上下检视着。“羽儿,何必和奴才一般见识?来让父王看看有没有伤到。”
“谁让他养猫谋害我的!”凤羽不耐烦的甩手。
喂!那是你自己要养得好不好?我气愤的在墙头磨爪子。
六王爷皱了皱眉,娓娓劝道:“乖羽儿,打死个奴才不算什么,可是马上就要选皇后了。虽然太后很喜欢你。可是这个节骨眼上要是让别人说你草菅人命,恐怕…”
“算了,饶了他吧,留着这条命,我要慢慢的折磨他。”凤羽趾高气扬的走了,下人们也收拾了东西散掉了。我偷偷的跑到柳良身边,他已经被折磨得精疲力尽了,昏昏沉沉的睡着。
我很内疚,一直不敢出现在柳良面前。我很想哭,但是我没有哭,猫是没有泪的,所以,这几百年来,我一直心里酸楚但是哭不出来。

柳良将养了一个月才渐渐的行动正常了。这一个月里,发生了很多事情,皇帝下旨册封凤羽为皇后,全府的人都在准备着郡主入宫的事情。六王爷也忙得不可开交,因为起义军相互联合,各地相继沦陷,朝廷不停的派人征剿,连他这个庸碌无为的王爷当作救命稻草被派了出去。
又过了一个月,凤羽没有等到她的立后大典,就接到六王爷阵亡的消息,没多久起义军就攻到了城下。六王爷没有儿子,树倒猢狲散,没有人再理会失去父母的凤羽,上至六王爷的侍妾、管家,下至仆人、奴才都纷纷收拾了财物逃命去了。柳良也收拾了自己仅有的几件衣服,可是他没有走,一直徘徊在王府,远远的看着灵堂里失魂落魄的凤羽。默默的做好饭菜偷偷的放在灵堂门口。
我一直偷偷地跟着柳良,她还是那么喜欢他么?哪怕是被贬下凡、几世虐待?难道这就是人类的爱?搞不懂。我摇头,闭上眼睛,继续我的修炼。
没几日都城也被攻破了,王府门外也传来喊杀声,柳良再也忍不住了,焦急的冲进了灵堂。
“啪!”我晚了一步进去,就看到凤羽打了柳良一个耳光,可是这一回,柳良没有退缩,仍然抓着凤羽的手腕不放。“再不走就来不及了!”
“你还管我干什么!你跟那些忘恩负义的奴才一起走好了…”
“我不能留下你,留下只有死路一条!”柳良难得大声吼一次,打断她的话。远远的听见嘈杂的声音,想是乱军已经破门进府了。
“我死也要死在这里!”凤羽还在任性。
“你不能死!我不让你死!”
“不死也得死!” 柳良的难得的告白被另一个声音打断了。门口拥进来几个身上染血的人,柳良见状立即把凤羽护在身后。
“哈哈,小子,喜欢那个小妞吧?可惜小妞不喜欢你。不过你放心,哥哥我会替你好好疼爱她的。哈哈哈哈”几个人污言秽语的狂笑,围了上去。
不要冲动,不要冲动,我蹲在梁上,一边愤怒的磨着爪子,一边提醒自己不要再冲动惹祸,一边紧张的盯着下面的情形。
柳良护着凤羽一步步后退,最后靠在了六王爷的棺椁上,没有了退路。
算了,不指望从小被欺负的柳良会有什么壮举,也不指望娇生惯养的凤羽会有什么良策。
“喵呜~”我叫了一声,从梁上跃下,成功地在为首的那个人脸上抓出三条血痕。气急败坏的几个人转而提刀冲着我而来。
“小虎?”柳良呆呆的看着我。
笨蛋!快跑啊!我着急的往外跑,想要引开他们。
可惜那几个人只追到门口就不追了,转身又重新围了上去。我也只能转身再往回跑。
“我跟你们拼了!”我听到柳良的声音。
我飞奔进门,看见为首的家伙淫笑着开始撕扯凤羽的衣服,其他的人则在搜刮棺椁里的陪葬品。
刺啦~白色的丧服被扯开了,凤羽尖叫着挣扎。突然,一只长剑当胸而过。
“郡主!对不起!”
原来刚刚柳良抓起供桌上的烛台,毫无章法的冲上去,很快就被打翻在地,凤羽拿着王爷陪葬的宝剑,也没抵挡两下子就被捉了。宝剑落下时刚好落在柳良身边,可是没有人会在意不会拳脚的柳良。而他,无奈之中,唯有用此举保凤羽清白。
“可恶!”恼怒的乱军扔下奄奄一息的凤羽,一脚将回剑自刎的柳良踢得飞了出去。
“郡主”柳良趴在地上,看了一眼嘴角犹留残笑的凤羽,闭上眼睛,一滴泪划过。
一个飘飘缈缈半透明的身影从柳良身上站了起来,还在呆呆得看着凤羽的方向。坏了!我看见黑白无常已经在收凤羽的魂魄了。慌忙冲过去,猫爪一划,将柳良身体上尚未凝结的血滴在脖子上挂着的柳叶玉佩上,念动法诀,红光一闪,终于抢在黑白无常前面将晃晃悠悠的一魂收进柳叶玉佩里。
“您二老忙,小的不打扰了。”向正在冲我怒目而视的黑白无常谄笑一个,飞快的逃走。幸好今天死得人多,他们忙不过来跟我计较。接下来,就是等其他两魄的转世了。

(作者友情提示:一个id只能给一篇文章打分一次,小文还在更新中,请勿打分,免得浪费您的机会,也打击小爱的创作积极性。)
(TO王三:小爱不是后妈,最后会给他们一个happy ending的,请耐心等待。)

[本帖已被作者于2007年10月10日13时7分0秒编辑过]

脖子上有些痒,我伸手抓住那个调皮的小手。
“主人~”柔软的胳膊搂住我的脖子,随即身上一沉,一副娇躯偎进我怀里“你怎么这么喜欢晒太阳啊?”
“下班了?”我展臂抱住怀里的丫头,睁开眼睛看着她通红的小脸,“明知道我会一直等你的,还赶得那么急…”
“人家想你了嘛”她撅起小嘴,“怎么每次都会被你发现呢?”
“呵呵,今天累么?”我宠溺的揉揉她的头,顾左右而言他。我又怎么能告诉她早就听到她的脚步声,嗅到她的味道了呢。
“累死了!”她总是喜欢撒娇,“抱我回家…”
“好~”我打横抱起她,轻轻在她头上落下一吻,就像最初她对我做的那样。

(作者友情提示:第一世)
那是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。
我被带到集市上之后,就被县丞看中。对于猎户来说,野猫远比不上雪狐珍贵,但是对于县丞来说,毛色稀少的小猫用来讨好上司的千金正合适。于是我作为礼物辗转的最终送给了公主。
我还记得她穿着一身淡绿色长裙,头上只是挽了两个垂髫髻,长发活活泼泼的随风飘动。她怯怯的伸出手想摸我,看着我的目光中带着惊奇和喜爱。
“喵”我慢慢的走上前去,用头在她手上蹭了蹭,我喜欢这双没有欲望的眼睛。
“咯咯”她笑了,银铃般。白皙的小手伸到我肋下,把我抱在怀里,轻轻的抚摸我。我也舒服的闭上眼睛,她身上是清新的味道,不像其他女人用的那种熏香,熏得我死去活来的。
“父王,她的毛好软啊,摸起来好舒服,颜色也好好看,好像琥珀的颜色。我就叫它琥珀好不好?”她把脸贴在我头上,滑滑的小孩子的皮肤,我也觉得很舒服。
“好,就依烟儿。烟儿乖,父王和爱卿还有事情要谈。”
“是,烟儿告退。”她抱着我行了个礼,快活的跑出大殿。
“琥珀。你喜欢这个名字么?”她在廊下停住脚,认真的问我。在我头上落下一吻。
“喵。”我轻轻的叫了一声,在她身上蹭蹭,表示我的满意。耳边隐约传来大殿里两个人的只言片语“大王,这次涵烟公主和亲的事情…”
“我带你去花园里玩儿…”她开心的抱着我往后花园跑,我的却担心的看着毫不知情的她,和亲么?

“琥珀,不知道我未来的夫君是个什么样子的人…”我闭着眼睛,听着她絮絮叨叨的念着。要不是她纤细的手指抚摸的我很舒服,我早就躲到一边去了。送亲的队伍走了半个月了,我也听她念了半个月了。惦记有什么用?见面不就知道了,更何况这种和亲婚姻的结果,唉!听得下人议论:公子翦风对富商郭氏的女儿一见倾心,求欢不得,许诺立其为夫人,遂成其事。不想回府后,其母不允,另定卫国公主涵烟…
“小的恭迎公主,请公主下车入府。”一个阴冷的声音把我从睡梦中吵醒。我睁眼看看,马车的轿帘已经撩起,一个管家衣着的人站在右前方,贴身婢女小荷侍立在车轿边,而我身边的涵烟公主不知什么时候也正襟危坐起来,唯有我懒洋洋的趴在她脚边睡觉。
“公子翦风为何不见?”涵烟轻轻启齿,神情中有些失望。
“公子巡视封地,不能亲迎公主,还请公主见谅。”
巡视封地?这是不是他的下马威呢?我抓着车板伸了个懒腰,跳过婢女想要抱我的手臂,晃晃的跟在涵烟后面走进了她下半生的“牢笼”。

“琥珀,你跑到哪里去了?”查看了一下周围的地形,满意于内府里没有人养狗,我嗅着涵烟的味道,找到了刚刚梳洗好的她。大咧咧的跳进她的怀里,满意的趴下来,继续闭目养神。
“公主,如夫人来拜见公主”婢女进来回禀。
“什么如夫人?”小荷冷冷的明知故问。“不过是个勾引男人的…”
“小荷!”涵烟皱着眉头呵斥:“不得妄言!”
婢女吓得跪下请罪:“公主息怒。不是奴婢有意冒犯,是公子吩咐下人们这样称呼的。”
“本来就是嘛…”小荷不服气的嘟囔着。
“本来就是什么?!”一声断喝从门外传来。随即走进一位怒目而视的男人,男人身后跟着一个不停在拿着手帕擦眼睛的女人。
“公子。”婢女忙行礼。小荷也尴尬的跟着行礼。涵烟站了起来,我从她怀里跳到桌上,找了个视线好的地方。
“公主就是这么管教侍女的?”翦风也不行礼,直接咄咄逼人的盯着涵烟。
“公子就是这么对待公主的?”小荷永远也改不了快嘴的毛病。
“不要以为本公子尊称你一声公主,你就当自己是公主。即便你贵为公主,现在也只不过是本公子的妻子,更何况你这种小国的公主,还是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吧。”翦风的表情和他的话一样尖酸刻薄,我看见涵烟的手指用力的攥着衣角,攥得指尖发白。而那个女人用帕子掩着的眼睛里漏出了得意的笑容。
“至于你,”翦风转向小荷:“也要记清楚自己的身份!来人!把这个贱婢拖出去重打三十大板,撵出府去!”
“小荷!”涵烟失声叫了出来,连忙向翦风行礼:“求求公子饶过她吧。”
翦风歪头不理,回身走了出去。女人也跟了出去,站在廊下看下人行刑。
“啊!啊~痛啊~公主救我…”小荷的惨叫从庭院中传来。涵烟跑到门口,只一眼就吓得靠在门上。
小荷此时已被按在院子里的石径上,豆绿色襦裙掀到腰上,外裤褪在腿弯,两个仆人分别按住头脚,红漆木板一下一下高高举起,重重落在雪肌上。一下绯红,两下赤霞,三下四下青紫,五下六下溅血珠…
小荷从小和涵烟一起长大,哪儿受过这个苦,几板子的功夫已经喊得喉咙沙哑了。涵烟也心急如焚,顾不得体面,冲到翦风面前,抓着他的衣角跪求“是我管教不严,求公子绕了小荷吧,我以后一定好好管教,在也不会冒犯如夫人了…”
“行了,就看在公主的面子上,暂时饶了她。”翦风从她手里抽回衣角,抬腿走了出去,远远的留下话:“如夫人以后不用来拜见公主了。”女人闻言看着涵烟轻蔑的一笑,急急的跟了去,下人们也各自散了,留下涵烟抱着半昏迷的小荷悲泣。

过了几日,就是新婚吉日。
是夜,喝得醉醺醺的翦风推开卧室的门。
“请新郎…”
“滚!”喜婆的话还没有说完,翦风就爆喝一声,吓得本来卧在梁上的我差点儿掉下来。“哗啦~”,是他推倒酒桌,杯盘碗碟撒了一地,“刺啦~”,是他撕开衣服,涵烟赤裸无助的蜷在床角,“哈哈~”,是他笑着扑向惊恐的涵烟…
我不知道一个男人如何能对一个柔弱的女孩子那样的狠心,他狠狠的抓她、咬她、进入她…她的抵抗不能让他停止,她的泪不能让他怜惜,反倒让他更加兴奋…
新婚的第二天早晨,有下人看见公子从如夫人房中出来,正在偷偷议论夫人不得宠,新婚之夜公子都没有留宿的时候,传来夫人涵烟急病需要静养的消息,从此公子再不进正房。

这一病就是半年。半年里涵烟住的院落冷清得我可以悠闲的抓麻雀。
漫长的冬天终于过去了,春天姗姗来迟。涵烟也露出难得的笑脸,抱着我到花园里坐坐。自从新婚之夜,涵烟就落下了失眠的病根,整晚整晚的不能入睡,让她的脸色格外的苍白。
“这不是公主么?恕妾身有孕在身,不能见礼。”背后传来阴阳怪气的说话声,涵烟没有动。我睁开眼睛,从涵烟的衣袖下面看到那个如夫人站在翦风身后露出张狂的笑脸。
“公主,是公子和如夫人。”小荷怯怯的拉着她的衣袖。
“请公子恕妾身有病在身,不能见礼。”涵烟闭了眼,淡淡的应道。
“既然有病在身,就该在床上静静养着,免得你父王怪我们没有照顾好公主。没眼力的奴才!还不快扶你主子回去?”翦风一句话,涵烟被变相的软禁了起来。

“公主,公主,不好了,不好了…”远远传来小荷惊慌的喊叫声,我睁开眼睛,无奈的从桌案跳到床上。
“你这小东西就是贪睡”涵烟置若罔闻,还有什么比现在的情形更坏的消息呢?
我抗议的摇摇尾巴,我是在修炼好不好!我们妖又不像人那样盘腿打坐;而那种仰天长啸状吸日月之精华的那种事情,是只有道行狂高的妖仙在天时地利的时候才能偶尔为之。像我这种小妖,只能借睡觉的幌子,偷偷的修炼。
“公主!卫国亡了。大王已经被公子押解回楚国了。”
“啊?!什么?!”
“一个多月前楚王派公子攻打卫国,公子下令瞒着公主。”我睁开眼睛,看见小荷泪流满面:“刚刚我看见阖府上下都在准备庆功宴,才打听出来的。王子阵亡,王后自尽,大王被擒…”
小荷悲悲切切的哭着,涵烟呆呆的跌坐在塌上,连我走过去蹭她的手都没有反应。
“公主~殿下~”那个女人就不能好好说话么?“公子请公主务必要穿着这件礼服出席今晚的庆功宴。”
“我要见公子”涵烟冷冷的说,我回头,看见她面无表情。
“公主也会想男人哦~”她皮笑肉不笑地说:“等庆功宴的时候就能见到了。只不过,恐怕当着很多人的面,公主也不好怎么勾引公子吧。哈哈哈哈…”
她笑着走了,小荷愤愤地盯着她招摇的背影。
“小荷,帮我换衣服。”涵烟转过身去,轻解罗衫。
“公主!”小荷拿起了所谓的礼服,一件近乎透明的纱衣。“你怎么能穿舞妓的衣服啊!”
“小荷,帮我换衣服。”一件件衣服落下,涵烟的语气像空气一样冷:“我一定要见到翦风。”
“琥珀”涵烟从背后抱起我,一个温温的东西挂在我的脖子上。我睁开眼睛,看见已经穿上舞妓服饰的涵烟,没有一丝的艳俗,反倒带着蛊惑的美。轻轻在我额上落下一吻,下决心的一咬牙,涵烟挺直了身子大步朝外走去。
“公主…”小荷悲戚戚的叫了一声,追了出去。
我跳到镜子前,看见脖子上用金链子拴着一个翠绿色的柳叶玉佩。原来是卫王陪嫁给涵烟的那套柳叶组佩中的一个,涵烟婚礼的时候带在身上,随步履移动发出好听的叮咚声,可惜新婚之夜随身的衣服都被公子扔在地上,碎玉四溅,一套组佩只剩得一个完整的柳叶玉佩,涵烟一直小心的带在身上,现在,莫不是…
我也追出去,躲在树顶,远远的看着宴会的情形。

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人,偏偏给我群魔乱舞的感觉。醉醺醺的男人们,在原始的兽欲的驱使下,无一例外的左拥右抱…在花样和数量上,连我们兽都自叹不如,发明兽欲这个词的人,分明就是诬蔑!
我最关心的,是坐在主位上的那三个人。那个女人一边想要表现她的尊贵,不停的在言语上羞辱涵烟,一边又极力诱惑着身边的男人,生怕他不小心被涵烟的美貌诱惑。翦风一面享受着身边的女人,一面对跪伏在他腿边的涵烟极尽羞辱之事。涵烟僵直着身子,默默地忍受着,只为了能见父王一面…
我不忍再看,远远的逃开了。自然界是弱肉强食,没错,但是,侮辱这事,绝对是人类的首创。

随后的事情,更让我无语。翦风在满足了自己生理和心理上的欲望之后,守诺的带涵烟去见卫王。但是让人不齿的是,他居然在卫王面前凌辱涵烟,卫王不忍女儿再受凌辱,当晚自尽于狱中。
涵烟万籁俱寂,也吞了毒药。临发作前,涵烟轻轻的抚摸着我的头,眼角不停的流泪。我轻轻的舔着她身上还在渗血的大大小小的伤口,有翦风纵情肆虐留下的、有那个女人恼羞成怒留下的、还有下人趋炎附势留下的…
涵烟微微的笑了,一缕芳魂从地上站了起来,平静的跟着黑白无常走了,唯有不舍的回头看了我一眼。
我也跳出窗子,往森林遁去。谁说死亡可怕?死亡有时是种解脱。至少,对涵烟是这样的。

[本帖已被作者于2007年7月8日10时42分12秒编辑过]

“主人,好无聊噢”枕着我腿,躺在沙发上的丫头悻悻的扔下书,“讲个故事来听好不好?”
“好,想听什么?”我放下鼠标,推开茶几上的笔记本电脑,晃晃酸涩的脖子。

“就给我讲你正在写的小说吧。”
“好。”我把她揽进怀里,“我这次写的是猫妖的故事。”

(作者友情提示:第二世)
有一只猫妖修炼了五百多年了。按理每修炼三百年有一次天劫来考验修真者,猫妖的第一次天劫是在它师傅的庇护下度过的。可是两百多年前,它离开了师傅,眼看快到了第二次天劫的时候了,这次没有人可以庇护它了,它只好到人间看看能不能找到度劫的方法。
巧的是它没多久就遇到了以前的主人,于是便跟在她身边。
说到它的主人,也不是普通人,是天上的神仙下凡。
且说天庭里住着各种各样的神仙,他们什么都可以有,唯独不能有爱。
有一次,风神喝醉了酒,走错了路,闯到柳树仙子的家里,拉着柳树仙子的手不放。柳树仙子早就对风神暗种情愫,可是风神那小子喜欢到处沾花惹草,压根就没注意到柳树仙子。
拉拉扯扯的他们被巡逻的天将发现了,风神是酒醉讲不清楚,柳仙是心醉不想讲清楚。天帝一怒之下,将两个人贬入凡尘。月老虽有心成全,但是下凡时柳树带着爱,风神带着恨,两个人即便成了夫妻,也是一对怨偶。
柳树仙子的第二世,叫怀风,善用毒,杀手榜排名第四,没有人可以像她一样把植物的特性发挥到极致。而且谁也想不到这个江湖上排名第四的杀手的名字,会属于一个女人。同样也没有人知道承恩将军那个小名叶婉的娇媚动人的女儿,会是要命的罗刹。因为有幸同时知道这两件事情的人,都被无常带走了。
怀风成名后的第三个任务,就是暗杀当朝太子刘栉。
买通杀手的人,就是郭贵妃的父亲,郭寅。不用说,还是为了皇位的竞争。前太子刘沐被刺身亡之后,嫡次子的刘栉成为太子。只剩下这一个独子的皇后,重金聘请排名第一的杀手来保护自己的儿子,连东宫的宫女,都换成九族繁盛的官宦人家小姐。所以,不管郭寅出多少重金,整个杀手界也无人敢接,除了怀风这个用毒高手无聊之余想要挑战一下所谓的排名。
于是她以承恩将军幼女叶婉的身份应选入宫中的。
猫妖遇到她的时候,她刚被分配到太子书房伺候茶水。

“咦?哪里来的小猫咪?”端着茶具的她在我身边蹲了下来。
“喵~~”你还好么?我在她脚边蹭蹭。
“你是谁家的小猫咪啊?你脖子上带着的玉佩好漂亮啊。”她放下托盘,抚摸我的头背。阔别百年的感觉重新涌上心头,真舒服,我一冲动跳进她怀里,决定还继续跟着她。
“呵呵”她抱着我,“你这个小东西啊。你要跟着我么?也好,看你一身漂亮的黄色,就叫你黄芪吧。”
“婉儿姐姐,快来吧,太子快回来了。”一个小内侍匆匆跑来,催促着。所到之处,人影攒动,刚刚不知躲在哪里的宫女内侍都忙碌起来。婉儿也拍拍我的头,起身匆匆忙忙的走了。我悄悄跟她在后面。

“站住!”婉儿端着泡好的普洱,往书房走去。门口被一个女人喊住。回头一看,是太子妃齐氏。
“奴婢见过太子妃。”婉儿无奈,只能低头施礼。
“干什么的?”齐氏凌厉的目光中带着嫉妒。
“回太子妃,奴婢给太子上茶。”
“上茶?兰儿教教这个不自量力的小蹄子该有的规矩!”齐氏一声令下,平日里狐假虎威的丫鬟立即走上来,抬手就是一掌。“胭脂蒙了心的狐媚子,上茶轮得到你么?听好了,皇后娘娘有旨,书房里禁止女人进入!连我们太子妃都遵守娘娘懿旨,你居然敢…”
婉儿苦于手里捧着托盘,又不能轻易暴露身份,只能咬牙挨了几个耳光,俏脸上红肿了起来。
“叶婉,你还干什么呢?太子等着茶呢。”刘栉刚在书房坐定,书房总管就带着内侍伺候着换了家常衣服、递过盥洗帕子,该婉儿送茶。左等不来,右等不来,气急败坏的总管只能亲自来找人。
“老奴见过太子妃”老奸巨滑的总管只需一眼就明白了,忙过来行礼:“叶婉泡得一手好茶,皇后娘娘特旨,赐她书房伺候茶水。”
“哼!”齐氏讨了个没趣,转身带着下人走了。

刘栉打开竹简,端起茶杯啜了一口,满意的翘起了嘴角:“这茶是你泡的?”
“回太子殿下,是。”
“抬起头来让我看看。”

刘栉留叶婉聊了好一会儿,又将随身的一块玉佩赏了她,才准她退下。叶婉走出书房,看见我露出惊喜的神情。她抱起我:“黄芪,你在等我么?走,我带你到我的屋里去。”

宫女的住处在整个东宫的右后方,跟左前边的书房刚好是一个对角线,中间要经过小花园。所谓冤家路窄,大概就是指现在的状况了。
叶婉跪在卵石的石径上微微皱眉,身体右前方的太子妃齐氏仿佛没有看到一般,悠闲的坐在石凳上看着风景,迟迟不说“起身”。兰儿也得意洋洋的笑着站在身后。即便是普通的官宦人家的小姐也难以忍受这种刁难,更何况是心高气傲的怀风。右手悄悄一翻,指尖拾起地上一只甲虫,屈指一弹,嗖的飞了出去,正中齐氏胸口。
“哎呦!”齐氏向后栽了过去,吓得兰儿赶紧去扶,叶婉也假装帮忙顺势站了起来。双手悄悄在腰间擦了一下,然后去扶齐氏。右手从齐氏衣服里翻出已经被手忙脚乱的齐氏和兰儿压扁的甲虫,一股淡淡的臭味弥散开来。
“太子妃赶紧回去沐浴吧。”叶婉好心的建议。看着愤然甩开她的太子妃偷偷笑了。
第二天几个御医赶往太子寝宫的时候,我才明白叶婉笑什么。原来她昨天用右手擦了有臭味的无害药膏在齐氏衣服上,诱使齐氏回去沐浴,而左手趁乱将另外的药粉洒在齐氏发间,而这种药粉遇水就会使人对花粉过敏,偏偏齐氏喜欢在洗澡水中加花瓣,于是,一夜时间齐氏便满身疹子疼痛难忍。
“本来是一时无聊配来玩儿的,没想到竟然能一解心头之恨。”婉儿得意的对我说。我有些意外,看来,这一世她虽然还是小女孩儿,但是已经不再那样孱弱了。

叶婉慢慢的完成着自己的任务,详细的打探刘栉的生活习惯,从饮食爱好到殿内香料,足足用了一年,才制定好了完整的计划。
几乎每一座宫殿都有用不完闲置的屋子,在一间废弃的小屋里,我好奇的看着她做着繁复的事情:用草药蒸汽反复熏烤茶碗,在殿内香炉的顶子上嵌上药锭…
她让每一味药都无害的出现在刘栉的身边,但是这混合的效果却是慢性的毒药,慢慢的堆积进他的身体。刘栉的身体越来越差,看起来像是风寒乏力,待在东宫修养的时间越来越多。很多时候是斜倚在窗前的塌上,喊来叶婉侍茶聊天,要她读书给他听。我冷眼看着,叶婉回来之后,发呆的时间越来越长,配药的时候经常面露迟疑的表情,剂量也是越下越少,所用的药物也是再三斟酌…

这一日终于还是来了。
刘栉接了叶婉刚端进来的茶,还没来得及喝,齐氏就呼天抢地的带着一帮人闯了进来。颤颤巍巍的老太医胆战心惊的用银针探着茶,雪似的银针瞬时变成乌黑。惊呼四起,叶婉皱紧了眉头,皓齿紧咬双唇。
“还不赶紧把这个贱人拿下!”齐氏的怨毒又岂是一天两天的了。叶婉没有做无谓的挣扎,她的身手不过只能称得上是灵活而已。
“婉儿…”刘栉失神的盯着叶婉的双眸。叶婉忧伤的看着刘栉,欲言又止,最后叹了口气,垂首被带了下去。

啪!啪!啪!皮鞭有节奏的响起,仿佛挥动它的人有无穷的力量。
“你到底是招还是不招?”凶神恶煞的声音回荡在小小的囚室里面,没有任何回应,仿佛是在自言自语一般,终于那声音气急败坏了:“打!给我狠狠地打!”
“婉儿!”刘栉推开搀扶着他的小侍,踉踉跄跄的冲进囚室。
叶婉已经像个血人一般,衣服零碎成了布片,头发也散乱着…
“告诉我,毒不是你下的。”刘栉心疼的看着叶婉,喃喃地说。
“药,不是,害你的,相信我…”叶婉艰难的说出几个字。
“我信你!我信你不会害我”刘栉仿佛魔障了一般念了几遍,才恍然:“快放她下来。”
“太子殿下…”力谏的人跪了一地。
不知什么时候,外面开始下起了雨,此时,一道闪电,惊雷已经劈了下来。
“放她下来!”刘栉咆哮着喷出一口血,手指尤自指着叶婉,唬得下人赶紧从命。
眼前两个鬼影晃过,是黑白无常,难道…
我看着囚室里的人,是她,还是他?我掂着脚慢慢的挪到叶婉身边。
“婉儿…”刘栉抱着叶婉大恸,她身上已经没有一丝好肉了。从背至股均是杖责的痕迹,肌肤青紫迸裂;双手、脚踝是夹棍的杰作,骨头已碎,今生再无希望了;胸前是一条条鞭痕…
“那药…连服…三次…便…解你…身上的…毒…”叶婉露出一个凄婉的笑容:“下毒…是…为了…证明…我的…能力…解毒…是…因为…喜欢…你…”
刘栉手上一沉,“婉儿!”她声嘶力竭的仰天长啸,伴着一道惊雷。
我眼睁睁的看着一个身影晃晃荡荡的从叶婉的身体里站了起来,这一世,她和他还是无缘么?
正伤感间,眼前一亮,一道雷冲着我直劈下来。我浑身颤抖,眼睁睁的看着,却无能为力。正紧迫间,那身影扑了过来,硬生生的挡在我面前。
震耳欲聋的雷声响过,黑白无常拎着勾魂索愣愣的站在我面前,许久才反应过来,赶紧念动招魂咒。柔和的光从我脖子上的玉佩中亮起。
“只有两魂四魄了。”黑无常皱着眉头对白无常说。
白无常挠挠头:“幸亏是仙子转世,要是一般的鬼魂,遇到这雷劫早就魂飞魄散了。”
“那怎么办?”黑无常问到我的心里去了。
“既然十分之七都在这小妖手里,就让它把她收齐吧。”

“他们后来怎么样了?”她眼泪汪汪的抬起头。
“后来猫妖找了足足五百年,才把柳树仙子散落的一魂三魄找齐,连同柳叶玉佩带到佛祖面前,愿意用自己所有的道行换一次尘缘,它要报答主人的救命之恩。佛祖答应了它,允许它满足主人的一个愿望。于是它就来到了主人的身边。”我认真的看着她。
“有这样的猫真好”丫头抬眼看看床上还在呼呼大睡的毛豆,眼睛里满满的羡慕。我无声的笑了,轻轻的浅啄她的额际。
“呵呵”她护痒的缩了缩,转身用手指刮着我的下颌,“你是不是猫妖转世啊?”
“喵”我学了一声猫叫,惹得她哈哈大笑,我也笑着抱紧她。傻丫头,我不是转世,我怕我转世就忘记了你,所以我将自己的元神幻化成人,你的毛豆就是我的本体。
“你还没讲猫妖是怎么找齐柳树仙子的一魂三魄的呢!”丫头笑累了,又开始缠着我讲故事。
“今天太晚了,你明天还要上班呢。改天再给你讲好不好?”
“不好!”她最喜欢撒娇。
“不听话我打你屁屁噢。”我佯装生气,在她屁股上拍了一巴掌。
“求之不得!”她狡黠的笑。
“乖,去睡觉吧。”我就知道我拿她没办法。
“那你哄我!”她不是不知分寸的丫头。
“好。”我抱起她往卧室走去。丫头,我想永远抱着你,爱护你…

[本帖已被作者于2007年8月8日21时40分35秒编辑过]

月亮静静的趴在窗口,探头望着屋里的情形。
丫头枕着我的胳膊,偎在我胸口,香甜的睡着。毛豆睡在她背后,小肚子一上一下的忽闪着。我毫无睡意,盯着丫头的睡颜出神。

那日,我抱着毛豆站在公园门口,等待着丫头的出现。
“主人,不给我照片,公园那么多人,我怎么找你啊?”昨晚QQ里小丫头愤怒的抗议。
“那就看我们是不是有缘喽。”丫头,我肯定我能在第一时间找到你,你呢?你是不是还记得我?
“哼,那我就挨个人去问!”我几乎可以见看小丫头咬牙切齿的样子。
“不想要屁股你就试试好了。”
我无奈丫头居然会在最后一世投胎成为一个sp爱好者,而且是个标准的纯被动,我真的不知道我该怎么去保护她宠爱她。现在回想起来,终于明白为什么佛祖答应我报恩的要求时,嘴角带着一丝诡异的笑。
果然,丫头还在路对面的时候,我就感觉到她了。我盯着她蹦蹦跳跳的走近,如愿的捕捉到她找到我时欣喜的目光。
“主人”她叫得还有些生涩,但是撒娇已经很熟碾了“要是我没有认出主人怎么办?”
“你要是看不见我,我就转身离开,不要你了。”
“哈哈,你一个大男人抱着只猫傻傻的站在公园门口,想装作没看见你都不能。哈哈哈哈”丫头笑倒在我怀里。
重新聚齐三魂七魄的丫头,忘记了对风神的爱恋,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,性格活泼开朗,讨人喜欢。可能六世的感情挫折仍深深浸透在她灵魂深处,她变得极其渴望被人爱,哪怕是带着疼痛的爱。
我用了两年弄明白她到底喜欢的是什么,但是要弄明白我该怎么报恩,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,我迟迟不敢接近她。当一年前得知她决定找主人的时候,我再也不能沉默了,我发现我不能接受别人再带给她伤痛。于是顿悟,只有成为她的主人,才是最好的报恩方法。我坚信只有我才能给她想要疼爱,只有我才能给她带着爱的疼痛,因为只有我才最爱她。

“草衣家住断桥东,好句清如湖上风;近日西冷夸柳隐,桃花得气美人中。”怀中熟睡的丫头喃喃的吟出四句诗,似曾相识的词句听得我心头一沉,在脑海里苦苦搜索。
“子龙…”没多久,丫头就呼喊着惊醒,我赶紧抱紧她。她躺在我怀里带泪的茫然了一阵,才渐渐灵动起来。
“丫头,做恶梦了么?”我心疼的帮她擦掉眼角的泪。
“嗯”丫头冰凉的小手抚在我胸口,头靠在我肩胛,慢慢的给我讲她的梦:“我梦见我穿着一身红嫁衣…

(作者友情提示:第五世)
铜镜里一张较好的面容,淡淡的敷了胭脂,红晕却从肌理里透出来,只衬得双剪水双瞳,眼波欲流。
唢呐声声,花轿晃晃,红色的盖头掩住了我的面容,也掩住了世人好奇的目光和鄙夷的神情。十岁那年我便被卖入青楼。琴棋书画,诗词曲赋,一个疏忽,戒尺便打了过来,若是有错,板杖加身。

妈妈将我卖与这位白发苍苍的权臣——大学士周道登。周家门庭显赫,规矩森严。
当家的主母听说买得我这风尘女子回来,进门之后便在上房诫饬训斥半晌,又命婢女执家法来,打我三十棍“规矩杖”。
伏在冰冷的春凳上,悍仆健婢环立两旁,主母极尽羞辱之事,命人掀裙褫衣,我埋头臂间,耳旁听得虎虎生风,红漆哨棍举高落重,落在身上已是砰然作响,未几,声如破絮,已是血肉模糊,痛苦辗转,我只咬紧牙一声不吭。

天气那样冷,周家人将我卖回勾栏,身上只一件翠色单衫,三寸金莲踯蹰而行。
庭院深深,绿柳垂杨掩映粉垣红楼,好个雅娴之地,却是人尽皆知的胭脂境、销魂窟。兜兜转转,原来到底逃不开这软红轻偎的生涯。
世上人贪图附庸风雅,青楼卖笑,能诗能画,倒替我博个花魁名头。秦淮河的桨声灯影,蹉跎着我的绮光年华。

我浅笑回眸,只见剑眉宇轩,乌沉深邃的眼睛,朗然若星,目光柔和,像是能望入人心里去。我心里有些慌乱,名士风流,他也不过是个走马章台的少年公子,想要赢得青楼薄幸名罢了,却为何在他清亮的目光之下,双颊微微的发起热来,只是万分的不自在?

描金花烛成双,照得一室春意暖人。他执了笔替我描眉,低低的在我耳畔昵喃:“我见青山多妩媚,料青山见我应如是。爱儿,你这一双眉妩,叫人想见春山。”
我回眸浅笑:“那么,我从今后易名如是,柳如是。”他不答话,只吻在我眉间,那滚烫的唇烙在我额上,烙在我心上。每日填词作曲,两相唱和,幽静的闺阁风光旖旎。他虽有妻子,可以赤诚待我,不诳不骗,不许不愿,令得我百折千迥,一往无回。

桃叶渡口,夏日阳光斑斑斓斓散下来,江风盈袖,吹得我衣袂飘飘若飞,近处林木间皆是蝉声,叫得人心里隐隐生出烦躁。这一别,山长水远。他执着我的手,那眼神一如初见:“如是,我怎么能抛下你。”
“我与公子两心相悦,是为情也,公子与家人骨肉至亲,亦为情也。如是安能存一己私心,以与公子之情,夺公子骨肉之情?”
“如是,你好好保重,我会来接你的。”
山长水阔知何处,渐行渐远渐无书。他不是薄幸,可他是孝子,我这样的女子,实在不能见容于他的高堂。我知他苦衷,语意婉转,只求能与他厮守,名份又算什么?他无限凄苦,只言道堂上祖母不许他三妻四妾。

一日终究知道,他竟新纳了蔡氏为小星,却原来,并不是不许纳妾,而只是,不愿纳我这风尘女子。
我到底是错了,他没有勇气去打破那世俗枷锁。他读的是圣贤书,求的是科举功名,他要忠,要孝,要节,要义,独独与我的这情,是孽情丑陋,只能视作浮云。
依旧是秦淮河上婉转的一声娇叹,引了客似云来,却只冷眼旁观。仿佛赌着一口气,一定要三书六聘,明媒正娶,嫁了出去,他是才高八斗,我就嫁学富五车!

终于等到我要的人,东林领袖、文章宗伯、诗坛李杜……不知那赫赫的才名之下,是怎样一个人。我亲赴半野堂拜访于他。幅巾弓鞋,著男子服,自称“女弟”,他已年过五旬,我却在他眼里看到摄人的光芒。我不以色事他,而惑其以文采风流,世人谓我此举“神情洒落,有林下风”,他是一等一的当世大才子,见我如是惊才绝艳,如获至珍。任旁人说他“亵朝廷之名器,伤士大夫之传统。”他仍肯以嫡娶之礼相迎,旁人视若惊世骇俗,他却只是执了我的手,在物议沸腾中默然一笑。

清兵铁蹄长驱南下,山河破碎,烽烟四起,兵临城下,携手至西湖之畔。百年歌舞,百年沉醉。那李易安有不肯过江东的豪气,我安能摧眉折腰任见河山受鞑虏蹂躏?湖水青碧如幽幽一方翡翠,泛着黛色的涟漪,远处隐隐一带青山如画。
生死大劫,却原来根本不曾忘却那个男子。惊痛里不能再想,不敢去想,不愿去想。子龙被清兵俘虏后慷然赴死就义,惨烈至于众口皆碑。
他缓缓步入水中,却突然回过头来,道:“如是,水凉。”胸口突然一窒,他已经步步退却,直退上岸来。
千挑万选,所择的良婿,却原来是这样一个贪生怕死的人,到底是逊色于他,到底是争不过他。猛然掉过头去,奋身投入池水中。他能逊色于陈子龙,我却万万不能!

一病缠绵数月,病榻之上只闻夜雨凄清,隔着窗儿点滴到天明。窗外是大株的芭蕉,漱漱有声。恍惚间,想起以前每逢夜雨,子龙总伴我静听那淅淅雨声。
我的身子渐渐起复康健,山河早已变色。谦益奉了满清的诏书,北上为官。
我倾尽妆奁之资献与南明朝廷,只盼能唤回东风。这是为国,还是为着陈子龙,我已不知。那个国寄托了我全部的信念,因为那曾是陈子龙的信念。那个国是我全部的过去,见证过我今生的唯一。
山河寂廖,残梦终醒,南明朝廷苟延残喘,咽下最后一口气。

我麻木的瞧着谦益咽下最后一口气。灵堂之上,连泪已干涸,半生就这样遥迢无望的去了。尸骨未寒,族人却已经寻上门来如一群狼,七嘴八舌搬出了祖宗家法,说我多年来并无生子,要撵我出门。
我淡然吩咐婢女预备素宴,只言上楼取账目地契,走回房中,暗暗写了封书信,命人送与知县。房里金碧箱笼,高柜抽斗,这一切,楼下那群人垂涎欲滴罢。我缓缓打开抽斗,一条长长的素色寒绢,轻盈若雪。轻轻抛过房顶的大梁。
楼下酒宴正酣,那些人浑不知,一个也逃不了牢狱之灾。
我派人寄与知县的信——夫君新丧,族人群哄,争分家产,迫死主母。
唇边终于浮起一个浅淡笑颜。我见青山多妩媚,料青山见我应如是。

[本帖已被作者于2007年8月8日21时43分40秒编辑过]

“丫头,那是你的前前世。”我抚着她的长发。那一世我没有出现在她面前,因为那时我已经得以修满千年,可以脱离本体了。
“真的么?”丫头瞪大了眼睛看着我。
“嗯。”我迟疑了一下,还是点头肯定了。心里有些后悔告诉她,毕竟,不是什么光彩的行业。但是还是实话实说:“那世你本姓杨,名爱,幼年被卖到盛泽归家院徐佛家为养女。后流落青楼改姓柳,名隐,与诸文人纵谈时势,诗歌唱和。崇祯十四年,与常熟钱谦益结秦晋之好改名是,字如是。钱谦益死后,钱氏家族乘机逼索,投缳自尽。”
“哇~我前世居然是迷倒众生的名妓耶!”
喀吧,看着丫头一脸的兴奋,我清晰地听到自己的下巴脱臼的声音。
“真的么?主人怎么知道的?不会是骗我的吧?”丫头总是问题宝宝。
我伸舌头轻舔她的鼻尖:“我当然知道啦,因为,我是猫妖啊。”
“哈哈…”丫头一边狂笑一边躲避我的呵痒,闹了许久才停下来,靠在我怀里喘息:“你说我前前世是柳如是,那我前世是什么啊?也是名妓么?”
“不是。”我摇头,好笑的看着她失望的表情,这丫头,满脑子想得是什么啊?“不过,也是迷倒众生的。”
“说来听听!”果然,丫头又来了兴趣,摇晃着我的胳膊。
我把她揽进怀里,给她找个舒服的姿势,带着她一起陷入了回忆。

(作者友情提示:第六世)
依依呀呀的吟唱声音,夹杂在起起落落的喝彩声中。我坐在角落里,从小二利落穿梭的身影空隙中,凝望着台上摇曳婀娜的身姿。
随着道行渐深,再逢乱世,我已经可以以人形出入世间。只是做一个过客,红尘俗事还是不管为妙,谁知道天下太平了之后,会不会有人来算后帐呢?
有了前几世的经验,我已经能比较习惯的接受她投胎须眉。只是这红半天边的旦角柳素衣,让我一时难以分辨男女,恍惚间觉得他还是前世那个倾国倾城的女子。
我不知道他过着怎样的生活,但是我知道,戏子这碗饭可是不好吃,尤其是旦角。我有些心酸的看着他的身影,那样的娇小、柔美,就像是没有长大的孩子,看起来比他的实际年龄整整的小了五岁。
适逢乱世,民不聊生,可是,这戏园子里人却不少。富甲一方的世家、拥兵自重的军阀、大发横财的商家在这小小的戏院里,摆开了龙门阵,各捧各的角。不光捧角,三尺戏台下,连位子也是权势的象征。而当中那个最好的位置,永远属于白总督的二小姐白灵凤。
要说这白家二小姐,也是个豪爽的人。不光喜欢听戏,还能唱上几段,偶尔在官太太们的聚会上客串一段,那反响不比台上的名角差。只是,且不说不许女子唱戏,就算是许了,那戏子也是贱业,但凡清白人家,不到走投无路,也不会入此行的,更何况是总督的掌上明珠。
白二小姐常年包下戏院的雅座,每次听戏更是出手大方,成锭的打赏,惹得台上的看见白二小姐来了,都打起万分精神来唱。白二小姐高兴了,赏银更是加倍。
素衣第一场演出前,照规矩,先去给白二小姐请安。白二小姐正好忙着出门,看见秀秀气气的一个小孩子斯斯文文的磕头,点了点头就走了。
当晚,戏园子的雅座是空着的,素衣嘴上不说,心里有些失落。
戏唱到一半的时候,白二小姐才来,身边陪着一位戎装青年。素衣唱着唱着一抬头,看见白二小姐正笑吟吟的看着自己,顿时一愣,词也忘了,呆在了台上。
顿时台下哄声四起,气得师傅在后台直跺脚,素衣哪见过这阵势,顿时脖子都红了,汗一个劲儿的往下掉。白二小姐一笑,对身边的青年耳语了几句,青年笑着点头。
素衣眼圈一红,转身跑回台下。迎面撞上师傅,气得说不出来话,抬手就是一耳光。园主赶紧安排旁人救场。
正闹着呢,小二高叫:“白二小姐赏柳素衣白银二十两,请柳素衣再唱一场。”
素衣懵懵懂懂的站着,直到师傅推他去谢赏,他才明白过来。当他捧着四锭大银回来的时候,默默的对天发誓,等自己有了出息,一定好好唱一场,答谢白二小姐。
有了白二小姐的精神支持,素衣重唱的那场精彩无比,一炮打红。
不知道天空到底哪个词敏感,我发了一个小时都不能发完全,请各位到我晋江的专栏去看吧
http://www.jjwxc.com/onebook.php?novelid=210575

[本帖已被作者于2007年10月9日21时50分36秒编辑过]

橙黄色的灯光中,我侧卧在床上,丫头闭着眼睛趴在我身边,头枕在胳膊上,长长的头发肆意的散乱着。我一手托着头,一手伸直,有意无意的在她光滑的身体上游动,轻抚她的背臀。“痒~~”在她娇嗔着撅嘴的时候,再挥手迎上她的浑圆。不轻不重的力道,让她若有若无的微哼。我甚至怀疑,她到底是痛的还是舒服的啊?不过,毋庸置疑的,是她很喜欢这种入眠方式。
渐渐的,她的表情不再灵动了,反应也弱了。我知道,她倦了。拉上被子盖住她的身体,帮她翻个身,把她搂进怀里,枕着我的胳膊入睡。
我看见群里有人对丫头说,这样的主动怎么会有威慑力。丫头说,威慑力不是靠骂和打来维系的,威慑力是主动的人格魅力。
“猫格魅力!”我偷偷加了一句。
以后的每次名义上的实践,我都让她放松的在我怀里睡着。我实在不忍心打她,不仅仅是因为她听话,更重要的是,我总是忍不住想起以前,想起她也曾经这样“睡”过,睡在那个人的怀里…
(作者友情提示:第三世)
那是,她魂飞魄散后,投胎的第一缕魂。因为魂魄已经不完整了,不知在哪里纠缠了一些魂魄的碎片,一起投了胎。
她在白日里,喜欢和府中的下人一起,做家事女红,但在夜里,他就开始习起宫律舞蹈。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,都令她的家族蒙羞。为了让她的性子统一,为了不让她成为邻里间的笑柄,爹娘总是命人带着她私塾寻找法师术士或者高僧和尚,从小到大,她就活在别人的议论和驱魔除妖的日子里。
直到她八岁那年,有一个和尚说,只要在每月的初一和十五,用戒棍重重责打一整日,不出三年就可将他体内的妖魔逼打出。
在宗亲舆论的逼迫下,早就拿她无法的家人,将她送进寺庙里,任和尚拿戒棍将她打得遍体鳞伤。

她无助的伏在冰冷的地上,沉重的戒棍一下下的落在身上,阴暗的大殿上,佛祖闭着眼睛高高在上,旁边横眉冷对的和尚,面无表情的念着经文,她的心也冷冷的,冷的就快要死去了,直到…
“住手!你们想打死她么?”
已经有些神志不清的她,微抬起泪眼,在逆光中看着一身金色晚霞的他握住即将落下的戒棍。
“大师”看见来者是他,寺里的和尚忙收起戒棍。
“她究竟犯了何罪,竟让你等在佛门之地做出这种事情?”
“回大师,此女子体内藏有妖魔,必须用棍棒将妖魔——”
“无稽之谈!”他毫不客气的打断方丈自以为是的道理。当他在她面前蹲下的时候,她下意识的想躲,可是却使不出任何力气,只能以盛满恐惧的眸子看着他。
看着眼前布满血与泪的容颜,他将手上从不离身的佛珠取下,径自将它挂在她纤细的手腕上:“见此珠如见我,谁再动她,则是动我”
“大师万万不可,此女妖魔不除,日后必定危害人间,大师不能因为一时妇人之仁而——”收了好处的主持,为保颜面而赶忙要他改变心意。
“妇人之仁?”他起身,面无表情的回首。
“贫僧不过是可怜天下父母心,故才——”
“你是可怜庙里的香资吧?”他冷笑:“身为佛门中人,欺凌弱女子就是济助世人,就是可怜父母心?枉你悟佛多年,难道你还不知,佛理不会再香资里悟出,真相更不会出自棍棒之下。”
“别怕,没事了。”他蹲在她身畔,放软了声调安慰她:“跟我走好么?我保证不会再让你受苦”
她怯怯的看着他诚恳的眼眸,不知该不该相信他,他取出巾帕,细心的拭去她满面的脏污,顺手将她的发丝勾在耳后。她怔了怔,赌上一赌的握住他的指尖,就像溺水之人仅仅攀住浮木一般。

他带她到他的住处后,如他的保证,她真的没有再挨过打。他教她诵经念佛。在不被了解这么多年之后,头一回有人站在她身畔,听她哭泣的声音,凝视她的喜怒哀乐,用她不曾体会过的问荣,将她所有伤口抚平。而他从不对她设防,将她的一颦一笑都留在他心底。
坐上的佛沉默的看着他们,看着这两颗离开了本为的心,各自心动。

那日他下山采购。
在住持的危言耸听好鼓动下,人们深深的相信,魔以入心的她不仅蛊惑了他,甚至日后会让更多男子失魂,导致更多家庭支离破碎,于是,他们来到小屋,架走了她。
再度落下的棍棒,交错在她身上,她声声哭喊,唤着他的名字,等不到他之余,她伸手去拉爹娘的衣袍,可他们却不愿她触碰的后退,她瞪大了眼睛,不敢相信就连自己的爹娘也不愿救她。
遭打半日,已经奄奄一息,血肉模糊,手持棍棒的和尚们个个气喘如牛,大家都有意收手怕会闹出人命的时候,划破空气的棍棒声再次响起,无视他人诧异的目光,住持面无表情的扬起戒棍,重重击下。
那一棍之后,她没有再发出声音,背脊被打断的她,转瞬间就断了气。
晕化开的鲜血滴落在白净光洁的地面上,一滴滴血花,像是雪中盛开的红梅,伏在地上的她,侧着脸,流在他面上纵横的泪水渐渐干了,但她那一双看向殿上佛的眼,始终都没有合上。
一滩血在大殿上无声的漫开,殿上人皆散去,闻讯赶来的他,垂泪将她抱在怀里。

[本帖已被作者于2007年10月8日22时38分41秒编辑过]

幸福的生活总是转瞬即逝的,转眼间我已经陪伴丫头三年了。眼看着她的年龄越来越大,对我越来越依恋,我的心里越来越矛盾。 姻缘簿上,她是有名字的,我也答应过佛祖,帮她找到幸福之后,就该离开的。但是她如此粘着我,除了工作出门之外,一直和我待在家里过二人世界,何时才能帮她找到她的命定之人啊?可看着她的一笑一颦,我的心里就暖暖的甜,总想着这日子一直到永远。

站在路口,我远远的望着对面的大楼,等待着加班的她出来。为了不让她的同事误认为我们是情侣,我一直避免出现在别人面前,连接她也是远远的站在路对面。
“嗨——”她一边打电话一边确认我的位置,目光一落在我身上,疲惫的神情顿时一扫而光,边跑边往包里塞手机。
我笑了,虽然等了一个多小时,但是,看见他的笑颜,也觉得值了。
没想到厄运就在我的微笑间降临了。
匆忙间,手机从包里滑落,她又跑回去捡,我看着摇头,丢三落四的丫头啊。
突然一丝恐慌袭上心头。我失色的看见她被照得雪亮。
“车!”这是条不太繁华的道路,晚上车很少的,所以车速都很快。
怎么办???
佛祖已经封存了我的灵力,免得我乱用法术,造成人间的恐慌。
没时间犹豫了。我扑了过去。人的身体太慢了!我愤愤的现出原形。用尽自己全力把她撞离了那辆尤在吱吱叫着的车的前方。
可是,我忽略了人和猫的重量对比,把她撞开的瞬间,我却被弹了回去,狠狠的撞在刚刚拐过来的车头的保险杠上,画出一条完美的抛物线,落在地上,再被拦腰碾过。
“喵~~”我痛极,却只能呻吟,丫头,这是意外,你能接受么?对不起,不能照顾你了。
“毛豆!”她冲过来,趴在车边,不顾我浑身的血,把我抱在怀里,不相信的看着脖子上的玉佩,“你怎么会在这里?主人呢?主人——”
我心里一急,竟然挣扎的站起身。我无心去想怎么回事,只想把她抱在怀里好好安慰。“丫头”我心疼的环过她的肩,可是,我的手臂穿过了她的身体。
我愣了,顿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,忙对也愣愣的她说:你能看到我,听到我,对么?
她忙不迭的点点头。
“丫头,听着”我飘到她面前;“记得我给你讲的猫妖的故事么?这是真的。我就是那只猫,而你前世是我的主人。我的时间不多了,我只能满足你一个要求了。”
“那我以后还能见到你么?”
我难过的摇摇头:“毛豆是我的本体,本体死了,魂魄也就没了。更何况,我已经用它和佛祖做了交换,满足你一个愿望之后,我就会魂飞魄散了。”
“不要!!”她哭。
“丫头,我的主人,听我说,认识你,是我最大的快乐,让我最后为你做一件事情,这是我最后的幸福…”
“你真的是猫妖么?”她睁大的眼中还充盈着泪水:“我的愿望你一定能实现么?”
“嗯”我点头:“这是佛祖答应我的。”
“那,我希望你能修成正果!”她闭上了眼:“要不是因为我,你一定能修炼成仙的。”
“丫头…”我呆住了,第一次眼睛里湿润了,留下了咸咸的东西,滴在毛豆身上。毛豆身上闪出星星点点的光芒,连同我一起向上飘去。
“小姐,小姐,你没事吧?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检查一下?”车里的男人已经在丫头身边问了好一会儿了,终于唤回了失神的丫头。
嗯?那个人——哦,是他!看来丫头真的遇到她的幸福了,我欣慰的笑了,放心的回过头,远远看见捻指含笑的佛祖。

四十年的时间弹指间就过去了,我再一次出现在她的床边,早已逝去的容颜在我心里一如既往的漂亮。
“你来接我的是么?”留恋的看了一眼还坐在床边拉着她手的他,她习惯的偎向我。
“来,丫头主人。”我牵着她的手:“七世责罚已过,天帝许你重回天庭。”

[本帖已被作者于2007年10月9日21时26分50秒编辑过]

以下是引用 leeo 在 2007-6-25 16:16:00 的发言片段:

想起夏目漱石写的那部《我是猫》

不知道小爱是不是也要把这部《琥珀》写成是形形色色的主动被动在这浮躁社会精神反馈的“冥思录”…

咣当!

我没有那么深奥,我只是过分宠爱陪伴我半年多的毛豆,顺便对中国神话有些迷信。写些投胎啊、转世啊之类的。

看到铃铛对《项链》的评价,有些苍白无力

问宁子,我是不是和我的文章一样苍白无力?宁子说,我形容你是萎靡不振。

问狮子,工作提不起精神,人也萎靡不振?狮子说,请假回家看看爸爸妈妈吧。

问自己,手头满满的工作,明天还要上24小时的班,请假?自己说,再撑一下吧。

宁子评论《同心结》,因为担心,所以有了丫头的悲剧;因为不甘,所以有了小洛的心机;因为无力,所以有了无奈的男人。

我愕然,可能因为他并非同好,才能置身事外的,把我的感情看得最清楚吧。

暗想《项链》又何尝不是?沈良的占有欲望、楚风的暗恋情愫、以及女人伤心离开。

每一次写文无不是在煎烤着自己的感情。

《琥珀》本来是要写七世的悲剧的,宁子说,何必总是悲剧结尾,给自己一个希望不好么?所以改成六世的悲剧,最后一个happy ending。

最近身体一直倦怠,频频生病,渐渐感觉精力也不济了,写文的精度和速度也大不如前,不如趁早退隐。

感谢铃铛一语惊醒梦中人。

每天起床上班时都在奢望,要是可以长睡不醒多好。

心已累,只是生活还要继续。

嗯,偷偷的顶起来,免得大家看不到新文。

没有人看到我吧?

无声的爬走…

它一直和我住在工地上,每天我上班的时候,它自己出去散步,我下班,它回来吃东西,趴在我身上睡觉。

因为随时会回公司,行踪不定,所以,猫粮碗就放在门外,免得它老人家吃不到。

但是,经常会被隔壁同事养的狗和附近的野猫偷吃光光,挑食的它几次饿得直晃。

后来只得留钥匙下来,拜托同事帮我喂。

[本帖已被作者于2007年8月19日9时28分9秒编辑过]

时隔四个月,终于写完了迄今为止最长的一部小说。

这四个月间,经历了一些细细小小但是却影响深远的事情。

可以说,能够弃坑2个月,重拾笔墨,最终完成这篇文章,这本身就是我的一个进步。

写到后来,已经不在意文章的分数,不在意是否受欢迎,也不知道自己想要表达什么东西了…

但是,还是应该感谢一直鼓励支持我的朋友。谢谢你们

[本帖已被作者于2007年10月10日13时49分48秒编辑过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