🍓瞎编史书——明末廷杖女将之风气 || 994字

在中国历史上的各个朝代,以明朝的廷杖之风最盛,明朝后期廷杖的对象扩大到了后宫的后妃、军中的女将,如吴皇后杖责受宠的万贵妃,明宪宗将吴皇后褪衣加倍杖之,并幽禁于冷宫,又如著名女将秦良玉因战事不利,多次被其上司四川巡抚邵文轩等乃至崇祯皇帝处以裸臀廷杖的刑罚。到了明朝末年,廷杖之风甚至传播到了农民起义军中。由清朝文人修编的《明史稿》对此就有多处详细的记载:
《流寇记》中“红娘子传”记载,红娘子“初投闯逆,甚重用,任女营元帅”,“后以小过,屡杖之,每杖必褪衣,裸其臀,集众将观之,杖后示众”。也就是说,红娘子刚投到李自成麾下时很受重用,被委以女营元帅的要职,但因为得罪了权势极大的刘宗敏,经常因为小过错被罚打屁股,每次受罚的时候,刘宗敏都要令人扒下红娘子的战裙,让她光着屁股挨打,并召集起义军的男女将领来观看,行刑之后还要女将军光着屁股示众。
明史对这一段的记载非常详细,包括:“初,褪衣露臀,令健妇于后帐责之;后以邢氏屡犯军纪,宗敏乃集众将,缚邢氏于刑凳之上,尽褪其裳,着军士重杖捶之,杖八十双臀俱肿,乃杖其股,亦溃,杖后示臀。邢氏系出名门,颇通礼义,深以为耻,偶有怨言,为宗敏闻之,杖疮未愈,即令亲兵捕之,反吊辕门,裸其下体,劈扒双腚,鞭臀股肛各百,邢氏呼号甚哀,泣而求饶。嗣后,不敢复逆宗敏之意,遂号为刑奴,逢五则笞,逢十则杖,无过掌掴,有过鞭责”。
这段话的意思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:刚开始的时候,考虑到红娘子是女将,又没有婚配,只要她脱下裙裤,露出屁股来,由健壮的女兵用军棍责打,算是给女将军留了面子了;后来,以红娘子屡次违犯军纪为借口,刘宗敏召集起义军的男女将领,把女将军绑在刑凳上,扒光裙裤,令健壮的男兵用大号军棍重重责打裸臀,打了八十军棍,红娘子的两边屁股都肿了,剩下的二十棍就改打大腿,也打得皮开肉绽。打过屁股后,刘宗敏又下令,让军牢手把红娘子架到辕门外,光着屁股跪在帐外示众。红娘子出身官宦世家,深深地感到羞耻,偶尔有些怨言,被刘宗敏知道了,女将军屁股上的棍伤还没好,就被刘宗敏下令,由他的亲兵逮捕,扒光衣裤,一丝不挂地倒吊在辕门外,刘宗敏亲自持鞭,分开了女将军的两边屁股,在屁股、大腿和肛门上各抽了一百皮鞭。红娘子疼得死去活来,哭泣着求饶,从此以后不敢再违抗刘宗敏,随后成了他的刑奴。每月逢五的时候,由刘宗敏的亲兵用小竹板笞打红娘子的屁股,逢十的日子,由军政司的军牢手用军棍杖打,一旦有了过错,刘宗敏就亲自用长鞭抽打红娘子的屁股和肛门,没犯错红娘子也要趴在刘宗敏的膝盖被他用手掌掴打屁股,所有这些刑罚都是当则众人的面,光着屁股进行的。
《明史》中记载:褪衣,杖之。这里的“褪衣”就是扒下裙裤,因为文言文中“衣”泛指上下衣。如
(古代的衣通常包括裙和裤,裳专指裤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