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处罚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1条:本办法宗旨在督促被管理者勤奋用功、砥砺向学情操。
第2条:被管理者自同意此办法起即受本办法约束。
第3条:本办法实施期间,若有疑义部分,以管理者之释义为准。
第4条:管理者可适时修改本办法,修改后的办法于通知被管理者之日起生效。
第二章 惩罚方式
第5条:被管理者有违反本办法所规范之行为时,由管理者执行对被管理者之处罚。
第6条:被管理者受罚位置包括且限制于手心、手臂、臀部、腿部、脚心。
第7条:执行打屁股时,需用下列工具:
1、籐条
2、木板
3、竹板
4、竹鞭
5、皮带
6、软鞭(橡胶棒、热熔胶等有一定柔韧性的人工制品)
第8条:被管理者于接受打惩罚时,不得用任何物体遮盖受罚位置。
第9条:惩罚以周积分(X),月积分(Y),辅积分(S)来衡量;周积分每次惩罚后回满,月积分每月回满一次,辅积分只能通过各项规条增减。详见下表:
月积分(Y)
项目 A级
(95以上) B级
(95~86) C级
(85~76) D级
(75~50) E级
(50以下)
主刑(臀部) 10下 (100-x)*2下 (100-x)*3下 (100-x)*4下 (100-x)*5下
附加刑(分钟) 罚站5分钟 罚站(100-x)/4
且至少5分钟 罚站(100-x)/2
且至少10分钟 罚跪(100-x)/4
且至少15分钟 罚跪(100-x)/2
穿戴衣物 随意 臀部露出即可 下身脱至膝盖 下身只留内裤 下身BANNED
受罚姿势 随意 站式 站姿抓脚踝式 立姿上身趴式 跪姿上身趴式
受罚力度(附图1) 1~3级 3级以上 4级以上 7级以上 10级以上
注:若被管理者臀部无法承受惩罚,可以选择打3下臀部改为打1下大腿,但臀部至少打60下。
辅积分 1~3分 4~5分 6~7分 8分及以上
破坏惩罚纪律处理办法 加打臀部3下 加打臀部5下 加打大腿5下,手心1下 前3次加打大腿10下,以后重新惩罚
挡住臀部,离开受罚位置,发出异样声音,乱动等行为皆属于破坏惩罚纪律行为
惩罚力度对比:惩罚后使用摄像设备将惩罚后图片传入计算机,用画图采出臀部较深颜色处RGB(红绿蓝)值,运用公式灰度=R0.299+G0.587+B*0.114求出臀部颜色,灰度越小颜色越深。
(至于不同人皮肤色差的问题,由于色差计算方法非常复杂,需要专业仪器,而且色差问题只在低等级颜色上出现,高等级中完全不用考虑,所以在此忽略不计。)
第10条:各惩罚姿势标准如下:
1 站姿(罚站):双手抱头,挺胸抬头,双腿并拢,双脚靠拢。
2 跪姿:双手抱头,跪在地上,双腿并拢,小腿及脚背贴地,脚板朝天,上身挺直。
3 卧式:卧于床上,双腿分开30度,腿伸直,自然伸展。
4 站式:双手支撑于墙壁,平视前方,双腿并拢,双脚靠拢。
5 站姿抓脚踝式:弯腰低头呈体前屈式,双手抓住脚踝,膝盖不得弯曲。
6 立姿上身趴式:双腿分开30度,上身趴在桌子或其他支撑物上,臀部微翘。
7 跪姿上身趴式:跪于地面,双腿分开30度,上身趴在床或其他支撑物上,臀部微翘。
第三章 惩罚项目
第11条:上学期间不迟到不早退,不得违反课堂纪律,若有违反,-8X。
第12条:按时完成作业,如不能完成或抄袭,-5X,-1Y。
第13条:关于考试
成绩(%) 100 99-95 90-95 85-89 60-84 60一下
积分 +5X,-2S -1S 无 丢2%-1X 丢1%-1X,并-1Y 丢1%-2X,并-3Y,+1S
注:不得作弊,若有作弊者,该科成绩按0分计算。期中、期末考试时按照上表的2倍扣分。
第14条:班内排名不得低于前二名,排名每低于前二名1位-10X,-3Y,+1S。
第15条:每周五必须完成至少三项作业,周六必须全部写完,否则-4X。
第16条:起床时间不得晚于上午10:00,每周可睡一次懒觉,休息时间不得超过22:30,否则-3X。
第17条:不得染发,烫发,说脏话,吸烟,喝酒(特殊场合除外),如违反上述任何一条,-5X,-1Y。
第18条:骗人,视其情节轻重-5~15X,-1~5Y,+0~3S。
第19条:若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并被通报批评,视情节-8~15X,-3~7Y,+2S。
第20条:在街上不乱扔果皮纸屑,随地吐痰,若有违反,-3X。
第21条:不得有漠视自身健康行为如下雨时不用雨具,不吃正餐,因自身疏忽而生病等,否则-10X,-3Y。
第22条:在家里要尊敬父母,孝敬长辈,不出尔反尔,不顶嘴,否则-5X,-2Y,-1S。
第23条:管理者需抽测本办法规定,不了解本办法规定者+2S,了解本办法者-2S。
第24条:若有其他管理者认为不妥当地方,管理者自行衡量并处以-1~15X,-2~8Y,+0~3S的惩罚。
第四章 被管理者义务
第25条:受罚期间不得破坏惩罚纪律,若违反纪律,根据其他事项进行惩罚。
第26条:14日内若违反相同规定,扣除积分为原定2倍,再次违反违反,扣除积分为原定3倍。
第27条:各报告中如有谎报、漏报项目,经查证属实者,扣除积分为原定3倍,且额外-5Y,+3S。
第28条:每周六需提交生活管制报告,报告本周有无违反规定等事项,以便管理者对被管理者进行惩罚。
第29条:被管理者于各类考试成绩公布后三日内,需提交成绩报告。
第30条:以上两条如有忘记提交者,-5X,-2Y。
第五章 处罚原则
第31条:被管理者接受处罚时,每30下为一节,每节间管理者可视情况给予被管理者休息时间。
第32条:被管理者接受处罚时,每12下下管理者需适情况给予较长休息时间。
第33条:处罚执行后,应视情况进行冰敷、上药。
第六章 惩罚过程
一、罚前5分钟内需自行进入受罚地点,摆好受罚姿势,准备接受惩罚。
二、惩罚时间到时,先面壁站立不少于10分钟反省自己的错误。
三、管理者可根据反省态度决定加重或减轻惩罚。
四、惩罚正式进行,期间不得有违规行为,否则一律按照规定处理。
五、执行附加刑。期间再次反省。
六、若第二次反省态度良好,则结束惩罚;若不好,则回到第四步。
附表:
生活管制报告
姓名 性别 年龄
所违反规定 应得惩罚 犯错情况
总计 -X,-Y,+S。
_________成绩报告
姓名 性别 年龄
科目 分数 应得惩罚(四舍五入) 备注
排名
总计:-X,-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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